外语学院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9-22
为建设优良校风学风,促进学生全面成才,北京林业大学外语学院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定于2025年9月中旬至12月上旬进行。本着“以评优奖励先进,以先进带动后进;以评优发掘典型,以典型树立榜样”的指导思想,以及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工作原则,制定本次实施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,构成如下:
组 长:雷韶华 李 芝
副组长:周 韵 冯 强
成 员:龚 锐 曹荣平 魏 萍 赵红梅
郑 凯 李莞欣
二、奖项设置和名额分配
本学年奖项设置有奖学金和荣誉称号,详见附件1、2。
三、评优基本条件
申请各类奖项的本科生,需为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,自觉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校规校纪,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、团、行政处分,参评学生上学年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(无补考或重修记录),体质健康测试达标。
具体参见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(试行)及各专项奖的评选办法(附件3)、北京林业大学外语学院单项类表彰项目评定细则(附件4)。
四、评优工作程序
1.学院发布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,召开由班主任、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参加的评优工作会议,明确要求,具体落实。
2.各班召开班会,面向全体同学传达评优工作安排和要求。
3.学生在本人评优系统中进行申请,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(评优系统https://apaas.bjfu.edu.cn/dashboard/app/59)
4.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,召开班会或者评审会,对照相关文件进行各奖项评选。
5.学院对参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、对参评学生材料进行核实,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上报学生处。
五、评优时间安排
第一阶段:9月15日-9月28日,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,组织召开评优工作会议、班会进行宣传动员,于9月19日20:00前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和公示,并将综合素质成绩导入评优系统,9月28日24:00完成学生综合成绩公示。
第二阶段:9月29日—10月8日,学生本人在评优系统进行各奖项的网上申报,10月8日24:00个人申报截止,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申请的学生不予补办。
第三阶段:10月9日—10月31日,学院对照各奖项评选标准,在已提交网上申报的学生范围内开展各奖项的具体评选,根据评选结果在系统内进行审核,并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学生处。
第四阶段:11月1日-11月9日,学生处对各学院的上报数据进行整理、复核和抽查,由校评优管理委员会进行最后审批或上报相关部门审批。
第五阶段:11月10日—11月30日,学院在学院范围内组织评优表彰活动,进行总结表彰、经验交流和评优宣传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学生学业成绩已通过系统数据对接,从教务系统导入评优系统;参评学生必须有完整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。学生本次参与评优成绩以截至9月28日24:00的数据为准。
2.凡在2024-2025学年必修课及选修课(含体育课、视频课)有补考记录的同学均不得申请任何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(补考通过也不能申请)。
3.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,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。
4.三好学生的评定应经过自我情况陈述和班级民主评定,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应经过自我情况陈述和班级(社团、组织)民主评定,凡未经同学讨论的结果,均视作无效结果。民主评定程序必须科学、公正,在班主任或指导老师监督下完成。
5.根据《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入伍、退伍和复学实施细则》(北林武发〔2005〕1号)第八条规定,所有退役大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可自动提升一档(一等奖学金除外),占用升档前的奖项名额。
6.学校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、交纳学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。凡无特殊原因欠缴学校学费、住宿费者,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。
7.转专业学生在2024-2025学年春季学期所在专业和学院参评。
8.双培生、交流生、留学生不参与学生处发布的各类奖项评选。
9.综合素质测评以学院办法为准,综合成绩=学年学分积*90%+综合素质分*10%。
10.本方案解释权归外语学院团委。
联系人:郑凯 62338082
附件1:外语学院2025年评优奖项及名额分配一览表
附件2:外语学院2024-2025学年部分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
附件3: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(试行)及各专项奖的评选办法
附件4:北京林业大学外语学院单项类表彰项目评定细则
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
2025年9月19日
![]()